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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
中華民國104年04月23日

  馬英九總統今(23)日上午偕同吳敦義副總統接見104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除說明本次大法官提名人選之考量外,並預祝渠等均能順利獲得立法院同意,擔任司法院大法官,為維護憲政運作貢獻心力。
  總統致詞時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而司法院現任的15位大法官中,在民國96年任命的4位大法官: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均將於今(104)年9月30日任期屆滿。為維護國家憲政機關正常運作,並讓大法官任期順利銜接,將提名4位大法官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總統表示,監察院在民國96年時空轉了3年,當時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632號解釋》,說明監察院為國家憲法機關,因此,維持監察院的正常運作,是憲政機關無可推卸的責任。無論是總統或立法院,倘怠於行使職權「基本上是違憲的」,他在就任總統時即曾宣示「余必遵守憲法」,因此有現任大法官任期即將屆滿,「我們一定要提名」。
  總統提及,回顧過去,在民國83年、92年、96年與100年分別進行提名大法官作業,均是因當屆(任)大法官任期屆滿而產生缺額,而歷任總統均足額提名。大法官任滿出缺足額提名,已成為憲政慣例。
  總統指出,為使大法官提名作業審慎周延,特組成提名審薦小組,並敦請副總統吳敦義擔任召集人、司法院前院長翁岳生擔任副召集人,成員包括前大法官吳庚、王和雄、徐璧湖、國立臺灣大學教授劉宗榮及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前檢察長林玲玉等多位司法界先進,共同協助遴選符合人民期待及國家需要、優秀適任的被提名人選。
  談及大法官提名人選的考量,總統表示,在遴選大法官人選時,必須格外重視其個人的品德操守、民主素養、學識經驗及專業能力,同時,為因應在今(104)年2月4日修正公布的《司法院組織法》針對大法官法定資格要件所進行的修正,本次提名兼顧「審判」、「檢察」、「律師」及「學術」等四大領域,考量實務與學術並重,期使大法官成員能更具多元化及均衡性,以因應未來行使職權的需求。
  總統說,在經過審慎衡酌及整體考量後,他決定提名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及林俊益等4人為大法官人選。渠等學經歷優異,「出類拔萃、風評甚佳」,均是司法領域的優秀人才,至盼各位被提名人未來加入司法院大法官團隊後,能充分發揮專業長才,「成為憲法的守護神」。
  總統強調,他堅信遵憲、行憲比修憲、制憲更為重要。憲法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其「安定性與穩定性的考慮非常重要」,而司法院大法官具有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律之功能,能為許多憲法中原先考慮修改之部分,透過解釋「賦予其新的意義」,凡此均顯示大法官實扮演「任重而道遠」的角色。
  總統說,在咨請立法院行使大法官同意權後,被提名人將受邀列席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並接受立法委員的審查與詢問,至盼立法院能在現任4位大法官於今年任期屆滿前,同意被提名人,而總統府亦將循例安排被提名人共同拜會立法院,以增進立委對渠等的瞭解。
  鑑於大法官必須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而不受任何干涉,因此總統也希望各位被提名人不宜有個別拉票、拜票或宴飲等行為,以避免引起誤會。
  最後,總統特別感謝吳副總統及審薦小組成員盡心盡力的付出,亦盼望本次被提名人能獲得立法院支持,順利接任職務。
  包括司法院長賴浩敏、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副秘書長熊光華及蕭旭岑均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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