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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103年慶祝國際婦女節記者會」
中華民國103年03月08日

  馬英九總統上午出席「103年慶祝國際婦女節記者會」,除肯定所有婦女朋友對國家社會的付出與貢獻,並說明政府保障婦女權益及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的各項努力與成果。
  總統致詞時表示,傳統中國社會一向是「男尊女卑」,因此西方在18世紀開始出現女性運動時,東方的中國仍在沈睡;然而,民國35年,我國政府制定《憲法》時,即於第七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一條文在當時已屬先進。
  總統進一步指出,民國80年修憲時,政府更在憲法增修條文內增訂專屬婦女的條文-「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係我國首度在憲法與法律當中強調「實質平等」的重要性。
  總統指出,聯合國於1979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係婦女權益一劃時代公約,該公約於1981年正式生效。然而我國因為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而無法參與,因此政府於民國100年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其「內國法化」,使我國性別人權與國際接軌。總統並以他上任後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的過程為例,說明未來針對有必要變成國內法的國際公約,仍將透過此一方式,使其產生適用效力。
  談及我國促進婦女權益之成果,總統表示,依據聯合國所發表的「性別不平等指數」(Gender Inequality Index, GII )來看,2012年全球參與GII評比的國家有149個,我國雖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而無法參加評比,但行政院主計總處將我國資料置入GII公式,我國排名全球第二,僅次於荷蘭。此外,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也在民國101年首度突破50%;在兩性薪資差距方面,過去我國女性平均薪資不及男性的80%,目前已成長至83%,女性需增加之工作天數則由74天減少至59天。
  總統進一步以教育為例指出,目前65歲以上婦女受過專科以上高等教育者,僅男性的三分之一,但在35歲至40歲此一階段,女性已超過男性;至政治參與部分,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女性首長比率已由民國 97 年的12%提升至101年的 30%,考試院及監察院的女性委員比例分別是33%及24%,女性立法委員則超過33%。而為減輕婦女照顧負擔,政府也推動多項友善措施,包括安胎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及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該項津貼自98年實施至今,核付件數已超過116萬件,金額達新臺幣197億餘元。
  總統強調,儘管我國婦女權益在國際評比上已有不錯成績,但政府仍感不足,認為還有做得不夠的地方,值此慶祝國際婦女節的此刻,期許各界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真正落實兩性地位的實質平等。
  包括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衛生福利部長邱文達、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博雅、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及立法委員王育敏等均與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