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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2013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與會學者
中華民國102年05月17日

>   馬英九總統上午接見「2013世界國際法學會與美國國際法學會亞太研究論壇」與會學者,除代表我政府與人民歡迎訪賓來訪,並再度呼籲菲律賓政府就「廣大興28號」乙案回應我方四項要求,讓此一爭議事件儘快落幕。
  總統致詞時表示,與會學者均為國際法權威,著作等身,並在承認、主權、管轄、海洋法與國際貿易法等領域享有極高聲譽。他個人研習與教授國際法長達20、30年,並曾擔任過「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1995年任職法務部長時,曾與在座的「國際法學會」名譽財務長暨「國際法學會德國分會」理事長斯坦恩(Torsten Stein)教授一起主持人權研討會;2002年他參加在德國舉行的「世界國際法學會」世界大會時,與在座其他學者亦有數面之緣,今日再度重逢,令他倍感親切。
  總統告訴訪賓,今年4月10日我國與日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長達40餘年的漁權爭議,而5月9日菲律賓公務船於我國經濟海域射擊我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一名漁民死亡、船隻嚴重受損之悲劇,雙方現正進行交涉;上述事例均凸顯運用國際法解決國際爭端時的成效與侷限。
  總統進一步說明,我國與菲律賓在南海之專屬經濟海域有高度重疊,過去數十年中,我方漁船作業時,經常遭遇菲國要求登船檢查、扣押或罰款,甚至殺害我漁民;此次再度發生「廣大興28號」乙案,我政府除深感遺憾,亦極為憤慨。
  總統表示,聯合國憲章要求各國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1982年通過、1994年生效的《海洋法公約》第73條亦明文規定,各國即使是在其專屬經濟海域執法,亦僅能採取登臨(boarding)、檢查(inspection)、逮捕(arrest)及司法程序等四項行動,絕對禁止開槍及殺人。菲律賓係《海洋法公約》的締約國,自然應遵守國際法規定,然而菲國公務船卻以自動武器掃射無武裝、未挑釁的臺灣漁船,殺害臺灣漁民,明顯並非執行公務的合理範圍,而係「冷血謀殺」。
  總統進一步指出,我國政府已嚴正要求菲律賓政府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凶手及儘速啟動臺菲漁業協議談判,上述要求不僅合理、可行,亦符合國際法以和平解決爭端的要求。然而,菲國總統派遣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Amadeo Perez)來臺表示歉意時,卻聲稱此一事件為「非蓄意的生命損失」,刻意淡化事件的嚴重性,我方絕對無法接受。
  總統強調,我方會持續就此一事件與菲國進行交涉,希望雙方能以冷靜、和平的態度解決問題,避免傷害彼此關係,但菲國必須正面回應我方四項要求,且符合我方要求的內容,讓相關爭議能儘快落幕。此外,他也要求治安單位保護約8萬名在臺工作的菲律賓勞工,以免渠等因此一事件受到傷害。
  總統最後表示,中華民國過去數十年在外交領域遭遇許多困境,目前與我有正式邦交之國家僅23國,但已有133個國家及地區給予我國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而我國與無邦交國亦有文化、經貿與科技等各項領域之合作,此現象在國際社會係屬少見,也顯示我國逐步開創「非傳統」的新模式,在國際法上具特殊意義;未來我國將持續在國際上扮演和平的締造者、人道援助的提供者、文化交流的推動者、新科技與商機的創造者與中華文化的領航者等5種角色,成為國際社會具建設性的一員。
  訪賓尚包括「美國國際法學會環太平洋法律委員會」共同主席沈艾得曼(Edmund Sim)及「世界國際法委員會承認問題研究委員會」主席茲普林思基(Władysław Czaplinski )等,由「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理事長陳純一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甘逸驊、外交部次長柯森耀及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在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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