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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接見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暨副總統主持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
中華民國100年03月31日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在總統府接見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陳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黃璽君、國立臺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教授羅昌發及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湯德宗。總統除肯定4位被提名人學驗俱佳,也期許被提名人未來通過提名程序後能達成憲法所交付的任務。
  總統指出,司法院現任大法官15人中,徐璧湖、林子儀、許宗力及許玉秀等4位大法官的任期將於今年9月30日屆滿,因此他指派蕭副總統擔任「民國100年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前司法院長翁岳生與賴英照擔任副召集人,並由前司法院副院長謝在全、前大法官吳庚、王澤鑑與王和雄等人擔任審薦小組委員,審查各界推薦或自薦之大法官候選人;經廣泛徵詢及交換意見,並考量專長、理論與實務、學術與經驗,同時兼顧性別平衡後,最終提名2名女性及2名男性大法官人選。接續將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並安排被提名人拜會立法院各黨團。
  總統強調,大法官職司憲法解釋及法律、命令的統一解釋,任務重大,特別是在解釋憲法過程中,負有協助憲法成長、維持憲政秩序及保障人民權益等多重功能。過去幾十年來,大法官扮演了憲法守護神的關鍵角色,對國家民主政治的發展、法治主義的成長及人民權利的保障,具有相當重要的功能,相信這4位學養俱佳、經驗豐富的被提名人均能勝任愉快,順利達成憲法所交付的任務。
  隨後,由蕭副總統主持「民國100年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介紹記者會」,並介紹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

一、 陳碧玉女士:現年62歲,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美國喬治亞州奧古斯丁學院企管碩士,現任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專長為民事法及財經法,歷經審判、企業管理、會計及司法行政工作。多年從事民事審判業務,並曾以會計師身分從事會計審計、財務稅務控管及公司併購等業務。於最高法院服務期間,接任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一職,積極參與國際女法官協會事務,進行國際司法交流,提升臺灣能見度。91年間接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帶領同仁提供大法官解釋案件之協助;辦理編譯美國、日本最高法院、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譯及大法官解釋索引等工作。接任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後,期待法官們能藉由專業、背景知識之齊頭並進,輔以人文氣質之培養,增廣視野,裨益提升裁判品質,以之做為課程安排之目標,期間並協調、監督訓練所新建工程,期使司法人員有一個獨立的訓練空間,精進司法人員之本職學能。

二、黃璽君女士:現年59歲,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現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自民國69年起擔任地方法院推事,78年起曾任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法官兼庭長,辦理民事審判工作,對民事法有相當研究及實務經驗。85年調派最高行政法院服務,擔任行政訴訟審判工作,參與行政訴訟新制之研究及實踐;93年最高行政法院設稅法專股,負責專辦稅務案件之審判,精進對於稅法之研析,具豐富之行政訴訟審判實務經驗。

三、羅昌發先生:現年55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與法學博士,現任國立臺灣大學科技整合法律學研究所講座教授、終身職特聘教授。自美國學成返臺後, 79年起在臺灣大學法律學系任教迄今。任教20餘年來,教學與研究領域包括國際經濟法(含世界貿易組織法律、國際投資法)及國際衛生法(醫療衛生人權議題),教學與研究成果廣獲肯定,曾撰寫有關貿易法、競爭法、國際私法、仲裁法、海事法、政府採購法等相關專書十餘本及期刊論文數十篇,中英文論著豐碩。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在貿易與國際衛生等領域長年協助政府處理相關國際法律事務或協助參與相關重要談判。對國內及國際法相關領域的理論與實務運作具相關之瞭解及經驗。獲聘為教育部國家講座及傑出人才發展基金會傑出人才講座。

四、湯德宗先生:現年55歲,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美國杜蘭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特聘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自美國學成返臺後,於86年起在中央研究院從事研究工作,並在國立臺灣大學授課。長期致力於憲法、行政法(含環境法)之研究,任教多年以來,作育英才無數,教學及研究均著重學術與實務之融合,倡議建構「動態平衡」式的權力分立。近幾年來研究重心轉至新興人權保障及違憲審查基準建構,並參與「行政程序法」之起草作業,為協助新法施行,撰寫系列專文,在公法學上建樹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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