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全力反貪腐,用心保人權」-反貪倡廉郵票發行暨兩公約施行法施行聯合典禮
中華民國98年12月09日

  馬英九總統今天上午前往國家圖書館出席「全力反貪腐,用心保人權」-反貪倡廉郵票發行暨兩公約施行法施行聯合典禮。
  總統在觀賞相聲表演、分別接受法務部長王清峰、交通部長毛治國呈送兩公約檢討文件及反貪倡廉郵票,並與五院院長、王部長、毛部長及中華郵政董事長游芳來共同主持反貪倡廉郵票暨兩公約施行法施行儀式後,應邀致詞。
  總統致詞內容全文為:
  非常高興應邀參加由法務部、交通部、中華郵政及國家圖書館共同舉辦的「全力反貪腐,用心保人權」-反貪倡廉郵票發行暨兩公約施行法施行聯合典禮。今天是「聯合國國際反貪日」,明天(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這兩個日子對台灣都非常重要。
  過去我在擔任法務部長時說過一句話:「人民的信賴是政府最重要的資產,而貪腐是侵蝕這個信賴最強烈的腐蝕劑」,我在去年520就職演說中曾表示:「新政府將樹立廉能政治的新典範,嚴格要求官員的清廉與效能,並重建政商互動規範,防範金權政治的污染。我希望每一位行使公權力的公僕,都要牢牢記住『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一句著名的警語。我們將身體力行誠信政治,實踐政府『完全執政、完全負責』的政見。」今天再度提出來和全國公務人員互勉。
  我們《中庸》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這句話就是說,清廉就是正道,正道不能片刻離開。在亞洲各位都知道新加坡是以清廉著稱的國家,自1965年獨立到現在40多年,始終是亞洲在各種清廉評比中名列前茅,甚至常是第一名的國家,為什麼會如此呢?因為他的各級領導人都有很強的決心要維持這個國家的清廉,而且獨立40多年沒有一刻不在注意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希望能整飭政風、肅清貪瀆,很重要的就是上樑要正,上樑正下樑是不容易歪的,所以孔子說「子帥以正,孰敢不正」。
  前些日子「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是一個九O年代在德國柏林成立的反貪組織,公佈了世界各國的貪腐指數,台灣今年以5.6分排名全球第37名,比去年進步2名,去年是第39名。該組織開始評比時,我在法務部服務,台灣剛開始還有26、27名,最壞也有29名,但後來一路下滑,到去年39名,這一年來國內在偵辦許多大貪污案件有些成果,也許是止跌回升的重要原因。但各位想想,中華民國目前有效統治地區,人口2千3百萬,土地面積3萬6千平方公里,以人口而言,約為全球第50位,土地面積約為第80位,GDP排名20幾不到30,可是貪腐卻排名在30名以外,因此絕對還有努力的空間,相信大家一起支持政府大力推動反貪腐運動,一定就可以獲得改善。
  明天是國際人權日,1948年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是當時在人類歷史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二次大戰是歷史上死傷人數最多的戰爭,約3千萬人不幸往生,在過程中部分國家進行有計畫的種族滅絕,因此戰後,聯合國許多憲章就有關於人權的記載,再根據憲章中的條文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宣言變成世界人權憲章中最重要的文件,至1966年聯合國大會又根據憲章與公約,再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公約。中華民國於隔年1967年簽署,至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因此沒機會批准,直到民國90年民進黨執政,當時行政院長是張俊雄。有一次參加院會,我看到外交部提出這個案子,非常高興,也很支持,並建議不但立法院要通過、總統批准,還要送到聯合國存放。因為按照國際公約立法慣例,一定要有存放機構,而這兩項國際公約的存放機構是聯合國秘書處,所以剛才交通部為我設計的信封是寄到聯合國秘書處的,但寄去一定不會被接受,因為台灣已經失去代表權,但這個動作一定要做,這代表了中華民國願意接受兩項公約所要求的人權標準,而法務部也知道送去是不被接受的,但不影響兩項公約在國內的實施,用什麼方法呢?就是訂定一個施行法把國際公約國內法化,這部分法務部做得非常細緻,也與外交部配合得很好。
  我在4月22日簽署施行法,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3天後4月24就施行,但實行日期則由行政院決定,就是明天12月10日。至於這兩項公約,我是在今年5月14日邀請駐華使節與代表在台北館簽署,代表中華民國批准兩公約,之後送到聯合國,當然是沒有成功存放,原本規定存放三個月後生效,但我們國內法將於明日生效,一樣可以達到遵守國際公約的目的,這樣的做法,將來對於我國無法參加的國際公約,可以用國內法化的方式,讓我們也成為國際公約適用的國家,使國際社會感受到台灣雖被排拒在聯合國之外,但願意承擔國際義務的精神與決心是非常清楚的,這點非常重要。
  此外,我也要強調,通過與實施公約非常好,但要落實執行,因此施行法也要求法務部在兩年內將現行法規中與公約不一致的部分進行修正,這部分政府部門在事前也研商過,應該不會有問題。但有時因為大部分公務員不太瞭解人權的定義,因此還需要進行人權教育。
  我在競選時提出了「新世紀人權宣言」,並提出杜絕違法監聽。上任後,我親自帶著法務部長、警政署長、調查局長、憲兵司令及國安局長到所有涉及通訊監聽的機關逐一檢討,希望在合法與必要的原則下進行監聽。合法就是要有法律授權,必要則是用其他方法均無法取得相關資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監聽,因此將監聽限縮在最小的程度,以免侵犯人權。從去年5月到現在這段時間,通訊監察數量較過去有相當程度的減少。現在檢察官必須向法院申請通訊檢查書才能進行通訊監察,因此數量有減少,這點我感到非常欣慰,也希望進一步努力。當然,我們國家涉及兩岸關係,在這方面的監察工作,也需要進一步透過法律做更好的規範。
  同時,我也知道法務部最近也有一些具體的司法人權保障措施,個人非常高興的是,過去檢察官在作筆錄時,嫌疑人無法看到筆錄,一定要等偵訊結束才拿給嫌疑人簽名,但在緊張與慌亂的情況下,不太能夠仔細檢察他所說過或寫過的話。而院方在法庭開庭時,在被告前面放置一個電腦螢幕,書記官所記錄的文字都呈現在他面前,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法院所作的筆錄爭議很少,相對檢方所做的筆錄偶而會出現爭議,需要覆勘。為此法務部購買400多台電腦螢幕,讓嫌疑人在記筆錄時就知道內容,我覺得這在偵察庭中是一項保障人權非常好的措施,我在此給法務部高度肯定。
  同樣的在這次三合一選舉中,法務部要求調查及警察機關查察賄選工作,總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共收獲4380件賄選情資,其中縣市長選舉部分,共206件,羈押9人;縣市議員部分1402件,起訴37件計63人,羈押125人;鄉鎮市長806件,起訴19件,羈押64人。三種選舉全國各地檢察機關都有強力的查察動作,我們也知道確實發生了效果,過去因為沒有統計收押人數,難以作比較,但印象中過去未曾收押這麼多人,因此,民間感覺查得比以前嚴,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現象。賄選與貪腐是無法分開的,因為不貪腐如何把錢拿回來呢?所以我在法務部時就曾說,賄選與貪腐是雙胞胎,是連體嬰,就是因為兩者關係相當密切。因此我非常肯定法務部大力查察賄選的工作,因為政府要做得好,一定要人民感受得到,不是只有紙面上的數字。這次大家覺得做得好,希望將來還要繼續下去,勿枉勿縱,嚴辦到底,即使選舉已經結束了,還是要繼續把沒調查完的調查完,這才是肅貪之道。
  我個人在台北市長任內成立了地方政府唯一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是希望透過這個委員會普及公務人員的人權教育,並且適度保障人權,平反一些冤案、假案、錯案,這是在行政方面的而非司法的。我覺得目前有許多人在談,按照這兩個人權公約,政府必須要成立人權委員會,目前我們也在思考要用什麼方式實踐公約要求,同時又與憲政體制沒有扞格的問題。但是無論如何中華民國已經開始在此議題上與國際接軌了,我們希望這不只是一個宣示,還要有具體承諾以及具體行動,做到真正的保障。所以今天9日是反貪日,明天10日是人權日,就這兩項議題我們如果能夠徹底執行,相信中華民國不論在國內或國外都能得到實質的肯定,所以我非常感謝法務部全力推動這兩項工作,也謝謝交通部的配合,使這項工作讓更多人知道,也希望在這段時間,透過宣導與法規的修正,讓更多人認同這個理念,對中華民國而言,這是一個脫胎換骨的大好時機。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710241546 & 201710241546.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