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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活動

總統出席重大法案及特別預算案記者會
中華民國98年04月10日

馬英九總統今天下午前往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出席重大法案及特別預算案記者會,除感謝立法院審查法案的認真與辛勞,也期許執政團隊繼續努力,為國家奠定良好的發展基礎。
  總統表示,立法院在第三會期總質詢結束後僅二週之內,就通過「98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以及數項重大法案。政府希望藉此創造19萬至22萬個工作機會,預計可提高0.68%的國內生產毛額,有效提振國內經濟景氣;同時,立法院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不僱用外勞、優先進用原住民,保障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同時也規定若工程執行不力、預算執行進度未達80%或有違法失職情事,相關公務人員將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總統表示,修正後的就業保險法讓育嬰假與失業保險給付延長至一年,提供勞工更多的生活保障;總統也認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通過,對我國的國際聲望與人權的保障產生重大意義,同時立法院也通過相關的施行法條,克服了我國無法將法案存放於聯合國秘書處的問題,讓法案仍可順利在國內實施,而法務部也將在年底前提出配套措施,並在二年內完成相關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人權真正與國際接軌,充分政府對保障人權的關注。
  總統也指出,外界對於政府修正貪污治罪條例或有誤解,有人認為並未按照他競選時提出的「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名稱,但是法案名稱並非關鍵,重要的是法案的實質內容,他從法務部長任內即主張應在公務員犯貪污罪時才能適用本法,否則倘因公務員僅被發現擁有財產來源不明即被認定貪污,將有違反法治國家「無罪推定」原則之虞,恐有冤案、假案或錯案,相信絕非各界所樂見。
  總統進一步指出,他在前天特別親自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與司法部門儘速完成肅貪要求,並在三個月內提出具體的檢討與改進計畫;他強調,政府不會干預個案,但政府應該具體回應民眾要求肅貪的期待,尤其面對經濟不景氣的情勢,政府更要加強打擊貪瀆,讓人民感受政府的決心,否則一旦失去了人民的信賴,將永難重返,這將是政府未來施政的重點之一。
  總統也強調,我們不能為了肅貪而忽視人權應有的保障,一定做要「勿枉勿縱」,絕不能為所欲為,這是所有肅貪工作的重要前提,他認為堅持保障人權的原則應是同等重要,而且肅貪工作的進行並非僅能依賴「貪污治罪條例」修正案才能進行,依我國既有的法條規範,政府仍可打擊貪污不法,本法的修正通過主要強化其輔助功能,成為政府嚇阻貪污的利器之一,盼藉此打造理想中的廉能政府。
  另外,總統認為地方制度法攸關我國的區域規劃與國土重劃,修正通過後使得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取得法源,尤其此法主要是「由下而上」,由各地方縣市議會同意合併案後,再送至行政院審核,形成中央與地方共同參與的平衡制度。
  總統也希望行政與立法部門能加緊合作,通過更多重要的法案,例如攸關地方制度法的「財政收支劃分法」、深受企業界重視的「公司法」修正案、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法的修正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中選會組織法修正案,以及將集會遊行法由原則許可制改為報備制,這些都是攸關我國政治、經濟與社會長遠發展的重要法案。
  總統也指出,部分人士對於「農村再生條例」或有疑慮,但政府會堅持「由下而上、計畫導向、軟硬兼施」三項原則,深入全台4000個農村,完整檢視全台60萬農民長久面臨的軟硬體問題,同時兼顧「農村、農業與農民」三個面向,進一步健全我國農業環境與生活,並以社區式、草根式的概念出發,結合地方文史工作者、空間專業者提出完整計畫,納入地方文史、社區教育等軟體項目,再經由縣市政府及各地專業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取得預算,最後交由各地方專業人士落實推動,不會產生圖利財團、破壞生態的情事。
  總統最後感謝行政與立法部門的大力協助與辛勞,以及反對黨對於相關法案的支持與配合,盼望藉由朝野各界的共同努力,讓台灣早日恢復經濟的榮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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