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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決議案

 
美國聯邦眾議院第三0二號共同決議案
(一○八屆國會第一會期)

表達國會歡迎台灣陳水扁總統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訪問美國。
眾議院(二00三年十月十五日)
魏斯勒、夏波、羅拉巴克、布朗先生共同提出下列決議案,並提交國際關係委員會。

 

共同決議案

表達國會歡迎台灣陳水扁總統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訪問美國。

  鑑於美國與台灣五十多年的堅定情誼,在經濟、文化與戰略上共蒙其利;
  鑑於美國與台灣有共同的理念及對二十一世紀的清晰願景,均認同自由與民主是和平、繁榮與進步之基礎;
  鑑於台灣鼎力支持人權,並致力於言論自由、新聞自由、法治以及在多黨政治體制下定期舉辦公平自由的選舉;
  鑑於台灣陳水扁總統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訪問美國之行將是拓展與深化美台友誼與合作關係的重要一步;
  鑑於台灣陳水扁總統將於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接受國際人權聯盟頒獎,以表彰其對促進寬容、民主、人權之努力;
  鑑於台灣陳水扁總統將帶來台灣人民堅定之訊息,對美國反恐,以及重建阿富汗與伊拉克民主安定之努力,表達合作與支持之意。
職是之故,眾議院決議(參議院同意)如下:

一、 對台灣陳水扁總統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訪美之行,表達最熱烈之歡迎;
二、 請陳水扁總統向台灣人民轉達美國國會及人民之支持;
三、 讚揚台灣陳水扁總統之訪美行是拓展與深化台美友誼與合作關係之重要一步;
四、 恭賀陳水扁總統榮獲國際人權聯盟頒發人權獎章;
五、 感謝陳水扁總統及台灣政府暨人民對阿富汗及戰後伊拉克所提供之人道與醫療援助,暨渠等對中東地區之和平、安定與繁榮作出貢獻之心意。